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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当堂审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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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他这样,颜真卿便不再劝他。

“将人证带上来!”

接着便将一众相关之人都带到堂上来。

“潘兴业本官问你,你去潘员外小妾处,意欲偷盗,当日大雨,天气寒冷,为何你会带着一把折扇?”

“草民……草民平时随身带着,喝醉了酒忘记取下。”

潘兴业低着头道。

“你说你是苦读到深夜,有谁在读书的时候身上会别一把扇子嘛?”

“哈哈哈,当然不会,硌得慌!”

李明轩倒是笑了起来。

“本官再来问你,你去偷盗之时为何带着酒坛,谁会在偷盗之时还带着如此笨重之物?”

“草民……草民说了,当时喝醉了。”

“也有道理,喝醉的一个人行事有违常理也能理解。”

颜真卿点点头。

“你可否在这张纸上签字画押?”

颜真卿说着一挥手,一旁的刘恒拿着纸笔走上去递给他。

“这么快就结案了?”

一旁的两位大人懵了!

这特喵的也太草率了吧?

三言两语就结束了?

这和之前黄广的结果完全一致,这三司会审有什么意义?

这不是扇仁孝皇帝的脸嘛?

还是啪啪作响的那种。

两人刚待说话,陆正渊就冲他们摇摇头,示意接着看下去。

两人便只好按耐住心里的怒气。

那潘兴业也不疑有它,立马便签字。

“哦?潘兴业,你惯用左手?”

颜真卿一脸异色看着他。

“额……是啊,大人,这有什么问题嘛?”

潘兴业不明所以。

众人也是一头雾水的看着他。

难道左手签的字不作数?

颜真卿示意一旁的仵作说话。

“那潘达小妾头部遭受重击的位置在左额。”

“这有什么不对嘛?”

一旁的吴文化疑惑问道。

“她的伤口在左额,说明是惯用右手之人手持酒坛冲她的头部猛击造成的!”

颜真卿看着他解释道。

“哦!原来如此,也就是说凶手是惯用右手的?”

吴文化顿时恍然大悟。

这个小细节他倒没有注意。

“这……草民是失手将酒坛丢出去的,因此砸到了她的左额!”

那潘兴业顿时有些慌了。

“是吗?丢出去的酒坛就恰好砸到了她的左额?你失手丢出去的酒坛能将人砸死?”

颜真卿有些不太相信。

寻常人在路边打架的也有不少,两个人打起来拿酒坛砸对方一下都不一定将人打死,而他却说自己失手丢出去就将人砸死了?

“这个本官暂且留有疑虑,再说你将人打死之后,对掉在地上的凶器和代表你身份的折扇都视而不见,本官也可以理解为你是醉酒之下,并无意识?”

“嗯……”

潘兴业只是点点头。

心里逐渐有些不安起来。

“这是你偷走的银子吧?整整八百五十两!”

颜真卿命人拿出来证物。

这是在抓到他之后的包袱里搜出来的。

“是,草民之前无意听到我爹的小妾跟我爹要钱买香水,便知道她身上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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