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玄幻魔法 > 仙道第一小白脸 > 78.话里有话

78.话里有话(1/2)

目录

正想着,就见大小姐的睫毛颤了颤,缓缓睁开眼睛。

古人有画龙点睛,虽然有所夸张,但确实不假。睁开眼睛的那一刻,凌凤箫整个人就那样浓墨重彩地鲜活了起来——只不过眼里有几分刚醒之人的恍惚,并不像平日那样高高在上。

然后,大小姐看向了两人牵着的手,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林疏试图趁机抽回手。

大小姐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是,不放。

林疏:“......”

好吧。

大小姐想牵多久就牵多久。

然后,就见大小姐看向房中。

以大小姐的聪明,必定立刻就能猜出是什么事情。

但这人却没有立即提起,而是支起身子,靠在床背上,温声道:“地上凉,到床上来。”

林疏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但大小姐既然已经下了命令,就只能受宠若惊地坐在床边。

大小姐还没有完全恢复,黑发披散,略有几分慵懒,牵着他的手,问:“你还是拿了聚灵丹?”

林疏:“?”

大小姐,你怎么知道聚灵丹?

他警惕了起来,道:“嗯。”

大小姐问:“疼吗?”

他道:“不疼了。”

大小姐望着他,半晌道:“是我不好。”

林疏道:“没事。”

大小姐笑了一下,没说什么,看神情,似乎有些出神。

过一会儿,道:“我小时候犯病时,疼了一百多天。”

这样的灵力失控,在经脉里乱窜,必定是疼的,林疏知道。

而小孩子的身体,经脉尚柔嫩,容不得太多灵力,更要疼上十分。

大小姐确实是有常人难以企及的天赋,可因为这个,吃过的苦,亦是寻常人无法想象。

“直到后来桃源君过来,以自身灵力化解我身上的离火之气,才好了起来。我因此认得了桃源君,也见过他的剑法。但母亲并不愿告知我到底怎样找到了桃源君这样的人,桃源君又为何愿意给我传功。你忘了往事,想必也不知道。”

林疏:“嗯。”

——何止是往事,他连桃源君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只知道这人也会《长相思,是剑阁中人。

“桃源君是隐逸高洁的前辈,又有不凡的武功修为,我很敬慕。他要走时,我失落得很,问他何日才能再见。桃源君说,待有缘时,自会相见。”

——待有缘时,自会相见,这也是桃源君留给小傻子的那封信上的话。

只是,有缘此事,毕竟过于玄妙,因此林疏只把它当神棍言语看。

“我母亲问,若我再次发病,又当该如何。桃源君对我说,他将一人托付于我,待我再长大些,必会与她相见,到那时,这病自会迎刃而解。”凌凤箫笑了笑,道,“我却没有想到,消解我的灵力,却要让你吃苦头——我倒宁愿自己昏迷不醒了。”

林疏道:“无妨。”

他并不是怕疼的人,大小姐却不能出事。

而且大小姐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若是一直睡着,实在太过可惜。

他道:“我去斜风细雨苑告诉她们你已经醒了。”

大小姐却轻轻道:“不去。”

说着,推开流水一样的红绸锦被,靠了过来,眉眼弯弯对他道:“过一会儿再去。”

林疏不解其意:“?”

大小姐道:“自桃源君和我说过以后,我便惦记着你,你却全忘了,该罚。”

林疏一边有点心虚,觉得自己毕竟是因为小傻子落水淹死,占据了小傻子的身体,一边又想,假若这具壳子里还是原来的魂,大小姐恐怕就要真的面对一个脏兮兮的、智力有疾的傻子了。

——到那时候,恐怕还是要剥了他的皮。

可是,那就又牵扯到一个问题。

正如大小姐所说,桃源君是光风霁月,隐逸出尘的仙君,又怎么会收一个经脉根本不通的小傻子做徒弟呢?

林疏是想不明白的,只能作罢。

大小姐却又不悦道:“你竟然走神。”

林疏摸了摸鼻子:“想桃源君。”

他回过神来,想大小姐之前说了什么。

——说要罚自己。

他道:“你要罚我什么?”

大小姐挑挑眉,打量了他一会儿,又道:“念在你可爱的份上,虽该罚,但不罚了。”

善变。

林疏歪了歪头,道:“多谢大小姐放过。”

大小姐笑了出来,忽然伸手从背后虚虚环住了他,原是一只手与一只手牵在一起,现在另一只手也覆了上来,将他的五根手指捏来捏去,也不说话。

林疏因为这过于亲密的接触,呼吸有些不稳,但是因为前几日赶路,两人一直是这样的姿势,也没有做出过激的反应。

——大小姐说因为他可爱,便不罚了,他虽然不知道自己哪里可爱,但大小姐的漂亮确是真的。那么他看在大小姐漂亮的份上,也愿意提供自己的手指让她玩。

他稍稍侧过头去看大小姐,觉得此时的大小姐半阖着眼睫,凌厉锋锐之气尽去,很安静,很平和,一点儿都看不出河豚的样子。

他于是趁着大小姐心情好,试探问:“我去幻荡山的那些天,你在做什么?”

大小姐道:“去皇城一天,然后......”

说到“然后”这个词后,忽然就奇异地消声了,过一会儿,林疏才又听见声音:“然后便来找你了。”

林疏觉得这个时间有点不对。

光是学宫去幻荡山,路上就花了两天。

通天阶和万丈迷津并没花去多长时间,至多一两天,而玲珑洞天则耗了十几天。

大小姐若是去皇城一天后,就来找了自己,那他们早该见面了,而不是自己下了幻荡山,又去了万鬼渊,这才和大小姐重逢。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