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可怕的亲情4(1/2)
“得了吧,上帝才可以决定我们的生死和命运!你,没有这个资格!”
电梯滴的一声开了,然后又关了。
二老的身影彻底消失了。
她对着空气喃喃的:“上帝说,不要与人击掌,不要为欠债的人作保,你若没有什么偿还,何必使人夺去你睡卧的床呢?”
是的,上帝是这么教导我们的。
还有什么世俗的道德观,可以大过上帝的旨意呢?
再说,他们今天之所有“妥协”,只要70万抵押贷款,那还是因为他们忌惮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厉鬼”,否则,他们敢直接要500万。
我同情你们,那谁来同情我?
七十万贷款压下来,我找谁去?我卖身还是卖肾替你们还?
苗初秀不能做圣母。
苗初秀坚决不帮他们贷款,也决定不再去理他们了。
可是,想到这事情终究还是很气恼。
她瘫在沙发上,折腾到半夜睡不着。
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如果爷爷奶奶真的去法院起诉自己要拍卖房子,那该怎么办?
她当然早已把这段继承法读得滚瓜烂熟了。
以前自己没满十八岁也就罢了,还有个未成年人保护法给护着,可现在,自己年满18了,很可能法院会答应他们的分配遗产诉求——也就是说,自己必须向他们支付一百六七十万。
如果法院真的这么判决,那该怎么办?
难道真的又要卖房子了?
不卖的话,干脆做老赖?
可这老赖又怎么个做法?
或者,干脆答应他们的要求,帮他们抵押贷款70万?
毕竟,这是损失最小的方法了。
问题是,这抵押了,摆明就是自己去欠债70万。
而且还是自己借贷70万替最讨厌的四秀买房子——跟他们所谓的赡养、养老,八竿子都打不着。
又怎么肯甘心?
自己又怎么还得起?
她思来想去,愁得整夜睡不着。
她觉得这时候,自己应该马上去找个律师,可是,律师费很贵,思来想去,觉得请不起。而且,根据她自己研读的法律条款,她觉得请不请律师,自己都必须支付这170万,或者卖房子。
又合计自己卡上的余额,怎么算,也就十来万,就算一分不剩的给他们,也还差60万。
也就是说,凑不出这60万,自己就真的保不住自己的房子了。
第二天中午,律师函就到了。
是爷爷找的律师直接送到学校来的。
好在律师客气,打了她的手机,约她单独见面。
律师函上写得明明白白,二老要求按照法律条款依法继承儿子的遗产。因为苗初秀已经年满十八岁,是重点大学学生,已经有了自理的能力,二老念她无法拿出现款,所以主张卖房分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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