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偏爱黑毛动物吗?(2/2)
从查出的汪秋的过往来看,她是因家境贫寒而格外自尊又自卑的小姑娘,所以像她这样行事也不意外。</p>
费鞅笑了笑,只道:“你只当不知,还是平常相处。”</p>
殷菲郁点点头,跟服务员点了两份面,转头又道:“师兄,你说我一会儿买些零食,请她一起吃零食,她会不会不高兴?”</p>
她自忖自己的食量并不大,但是那么小的一个菜包好象也是吃不饱的。</p>
人心本就是最难揣摩的,更何况汪秋这样在骨子里刻着自卑的小女孩,这个度就更难把握了。</p>
费鞅并不需要时时刻刻去费心揣摩人心,与这一途上也不精通,难得仔细想了一会儿,才道:“你试试吧,别表现得小心翼翼的,你就把她当成你同学朋友相处,。”</p>
小女孩喜欢吃零食,殷菲郁这样的做法应该不会太露痕迹。</p>
殷菲郁想了想自己与丁晓晓在一起时的事,点点头。</p>
趁着等待的时候,费鞅顺手递了瓶丹药给殷菲郁。因为在外面人多,他说得就比较含糊:“你前两日太耗精力,才会被梦魇着,这药能补元气。”</p>
殷菲郁这才明白自己为何会连续做噩梦,她笑着接了药,开开心心地道谢:“谢谢师兄。”又拿着那瓶子当艺术品一样看了好一会儿。</p>
费鞅见她这模样,就知道乐望肯定没有跟她细说过这药。但此时此地也不能详谈,只在心里记下了,等着回到了南北泊岸后再说。</p>
等到回到车上时,殷菲郁果然抱了一大堆零食上车。</p>
殷菲郁若无其事地拆了一袋零食,做戏做全套,先问了费鞅,将整袋零食递到他面前:“师兄,你吃不?”</p>
费鞅低头一看,薯片,这是小孩子吃的吧?他都这么大了,吃这个合适吗?师兄的架子端的高高的,微微摇头:“我不吃。”</p>
殷菲郁能感觉到师兄满满的嫌弃,不满地皱皱鼻子,从袋子中捻起一片薯片“咔嚓咔嚓”地咬着,然后才递给汪秋:“吃吗?我一个人多没意思啊,陪我一起吃。”</p>
事实上,汪秋在一个人拎着包子先离开后就有点后悔。</p>
她也清楚自己的性格弱点,每当看见别人小心谨慎地顾虑自己穷苦时,哪怕她明知道别人是好意,但是敏感的她心里却很不舒服,所以她就会不管不顾地做出一些伤及无辜的事。事后虽然经常后悔,但每每事情发生时,她还是会脑热冲动。</p>
这回殷菲郁毫无芥蒂地将零食递过来时,汪秋就不太好意思拒绝了,但心里还是有些别扭地从中捻了一片,放入口中。</p>
上次吃薯片,还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是第一次拿到了1000元奖学金,她也像殷菲郁这般买了一堆零食回宿舍。</p>
同宿舍的都是与她家境相仿的学生,吃起零食来就觉得格外好吃。</p>
开了一个好头,第二次、第三次……就顺理成章了。</p>
殷菲郁终于与汪秋熟悉起来,不再是干巴巴地几句话后就无话可聊了。从零食口味聊起,慢慢地引申开来。汪秋也慢慢放开心防,从只是寥寥几字的回应慢慢变成了一句话、几句话等。</p>
渐入佳境。</p>
一人一妖谈到了沙口村,殷菲郁没有避讳自己曾经去沙口村调查过。这样坦荡的态度反而让汪秋心中舒坦了几分。</p>
沙口村中有许多可成为谈资的事物,话题也是东拉西扯,跳跃性也比较大。</p>
比如有健身广场上那棵百年朴树,汪秋了解得也挺多:“那棵朴树据说是以前哪个富商造园子时移来的,时过境迁,那个园子早就被毁得找不出半点影子了,却单单留下了这么一棵见证了岁月的朴树。”</p>
比如能说会道又热情的吴姐,殷菲郁刚刚提及吴姐的健谈与乐于助人,汪秋也跟着连连点头:“吴姐人真的很好,我住在沙口村时,吴姐帮了我们不少忙。有时候我们下班回来晚了,他就会帮我们把晒的衣服收起来叠好。”</p>
又比如吴姐家的那只名叫“小玄子”的黑猫。</p>
殷菲郁对那只黑猫很有好感,很喜欢,言语间自然而然地带了出来。汪秋当初为黑猫取名字自然是因为打心眼里喜欢它。</p>
两位猫主子的奴仆更是找到了共同语言,将那小玄子大大的夸奖了一番。</p>
汪秋道:“小玄子很通人性的,你高兴还是伤心,它看你一眼就知道的。高兴时,它会跟你玩得疯一点;伤心时,它就不会拉着你求你陪它玩,它会跳到你身上陪着你坐着。”</p>
世间的动植物们其实都是有灵性的,与人族相处时间长了都多多少少能摸清一些喜好规律,虽然不能交流,但是若是对人族有好感,自然会迎合人族的一些意愿,让人族感受到它们的善意。</p>
殷菲郁点头附和:“小玄子真的很聪明,邹书茗几个月不见它了,它也一眼就认出来了。”然后她想到了当初小玄子对来接汪秋的曼陀罗妖的评价,又道:“谁会对它好,谁会对它好不好,它心里是有数的,一眼就能辨出来。”</p>
“对对对。”汪秋立刻想起了小玄子以前的趣事,“我们很喜欢小玄子,也经常喂它。所以我们每回下班时,小玄子都会跑到村口去接我们。但村上有个租户就不喜欢黑猫,每次看见它都要打骂,后来小玄子就绕着它走。但是,它其实是很记仇的,有一次晚上我就看见它把那人家门口种的大蒜全拔了出来,还在花盆里面拉屎撒尿。我看见了就制止了它,还说了它两句,你知道它做什么了?”</p>
殷菲郁竖起耳朵,好奇:“它怎么做的?”</p>
“它生我的气,都没让我摸到它,一转身就走了,好几天没理我,我哄了好久才回心转意的。”汪秋说起来后,也想念小玄子了,“那几天没能摸毛,感觉心里都空落落的,总觉得是少了点什么。”</p>
殷菲郁回想了一下与小玄子的聊天,是只高傲的猫,确实会干出这种记仇的事。她跟着笑起来:“小玄子真好玩。它毛茸茸的毛摸起来真的很舒服,油光水滑的,摸起来感觉柔柔软软的。而且,它长得是真漂亮,那身黑毛黑得发亮,就像匹缎子一样柔顺光滑。”</p>
说着话时,殷菲郁还陶醉地伸手摸了几下,仿佛小玄子就在身前一样。</p>
一直在前面沉默的开车的费鞅此时突然插了一句:“小殷,原来你喜欢毛茸茸的动物?”</p>
殷菲郁回道:“当然啊,我最喜欢猫啊、狗啊这样毛毛的小动物了。”停了停,她又补充:“还有小兔子,我以前就养过小兔子,也是黑色的,我给它喂最好的水,最新鲜的叶子,养了十几年,后来死了。为此,我还哭过。结果我爸妈就不肯让我养宠物了,说这些宠物寿命短,每回看见它们死了后像我这样哭,眼睛迟早要被我哭坏的。”</p>
费鞅又问道:“你偏爱黑色的宠物?”</p>
殷菲郁摇摇头:“那倒不是,什么颜色我都喜欢。不管黑毛白毛,只要摸得舒服的都是好毛。”</p>
汪秋在一旁也赞同:“对,无论是哪种颜色的小动物都很好看。”</p>
殷菲郁开始脑洞大开:“其实,如果是纯黑色的猫,黑灯瞎火的,很容易看不见它,会不小心踩到,不利于主子们的安全啊。”</p>
费鞅不再搭话了,只专心盯着前方路况认真开车。</p>
殷菲郁不以为意,转而与汪秋讨论起各种颜色的猫来。</p>
午饭后的路途比午饭前热闹许多,找到共同话题的小姑娘们在后座一边“咔嚓咔嚓”吃零食,一边“叽叽喳喳”地聊天。</p>
时间就相对过得飞快,下午两点半他们回到了南北泊岸。</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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