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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上)(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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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无法向沈翊描述那种感觉——哪怕她再努力、再拼命,也没法为自己博得一个作为“独立个体”发出声音的机会,人们提起她,脑子里浮现出的永远是“X家七小姐”或者“X夫人”,她的出场永远只能作为某个男人的附属品,至于她自己,做过什么事、是什么样的人,乃至于她的名字是什么,都不会为人所知。

就仿佛……被绫罗绸缎重重包裹,手脚四肢缠成乱七八糟的一团,没法挣脱,也不能呼吸,窒息的痛苦如影随形地捏住脖子,旁人却在啧啧称赞那绸缎的艳丽名贵。

是以,文饮冰沉默了好一会儿,绞尽脑汁、搜肠刮肚,也只能给出一个语焉不详的:“……终究是意难平。”

这话说得有点没头没脑,随便换一个人,大概已经被文小姐的脑回路弄懵逼了。然而,说“人以群分”也好,“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也罢”,沈翊居然奇迹般地明白了她的意思。

他看着昏暗的灯光下、这姑娘沉静姣好的侧脸,心头微微一动,就如一粒小石子投入深井,在自己也触摸不到的角落里,激起一层细微的、难以言说的悸动。

作为一位“土生土长”的民国男士,沈先生完全理解文小姐母亲的想法,因为文姑娘虽然称得上知书达理,可除了这一条,不论从哪个角度看,她都和典型的“大家闺秀”差了十万八千里。

不提别的,放眼望去,正经大户人家的女儿,十五六岁都该定亲了,哪个像文司长这样,都十九、奔着双十一去不复返的人了,还穿着军装、坐着汽车满街晃悠?

单这一桩“罪实”,就足够在文饮冰身上打下一个“伤风败俗”的标签,何况她还执掌南四省最大的特务机构,成天到晚在男人堆里混迹,三教九流如鱼得水,腥风血雨来去自如。

这已经不是“伤风败俗”,说是“大逆不道”也不为过。

可以想见,一旦隐藏在“文饮冰”这个名字背后的身份曝光,不仅文小姐这辈子甭想翻身,连带这个姓氏背后的家族也将被泼上一盆洗不清的脏水。

这是一个封闭与开明狭路相逢的时代,任你如何经天纬地,也只能被大潮裹挟着往前走。可谁都能站在礼教的制高点对文姑娘大肆鞭挞,唯独沈翊不能——如果“文饮冰”不是这样一个把世俗眼光踩在脚底下的人,沈先生早三个月前就入住上海城郊外的乱葬岗了。

何况……一把宝剑,哪怕剑鞘上镶满庸俗的珠玉、裹在重重的锦绣堆里,也依旧是吹毛断髭的神兵。

将倚天宝剑收入绣房、锁进金丝笼子里,这不是爱护,是比断刃还要惨痛的折辱。

沈翊慢慢吁出一口气,一只手不知怎的忽然抬起,似乎想触碰文饮冰的脸颊,伸到一半才发觉不对,想收回来又显得做作,只能不尴不尬地在半空停留了一瞬,然后有些僵硬地推了下镜片。

“那你现在……”

“我不知道。”文饮冰用一只手托着腮,黑溜溜的眼睛里闪烁着晦涩的光:“当初跑出来全凭一腔意气,只想着要只手空拳打出一个天下,不说功成名就,也总得做出一番事业,有朝一日回到北边,就能大巴掌甩在老头子脸上,再狠狠踩上两脚,问一句:你服不服?”

她沉浸在自己不着边际的想象里,想着想着,现实和幻想的界限便没有那么分明,文小姐仿佛已经看到自家亲爹那张胡茬丛生的大脸上被摁上鞋印的光辉景象,忍不住咯咯笑了起来。

然而笑着笑着,她又跟神经病似的滚下两滴泪珠,毫无预兆地嚎啕大哭起来。

……对了,她现在执掌南四省军事情报司,肩上扛着两杠三星,屁股后面跟着几百号弟兄,皮靴跺一跺,南半个江山都得跟着一哆嗦。

算是完成了“功成名就”的阶段性目标。

可她再也没法跟人嘚瑟炫耀了。

因为那个猫嫌狗不待见、脾气暴起来喜欢拿马鞭抽人的糟老头子,已经不在了。

她再嘚瑟……嘚瑟给谁看呢?

文饮冰哭得声嘶力竭而又纵情肆意,绝不是大家闺秀的哭法,隔音效果良好的墙壁挡住了她的嚎啕,没能惊起一树夜枭。

没人知道在这样一个平平无奇的夜晚,臭名远播华夏南北的76号特务头子躲在她昏暗的书房里,眼泪一把、鼻涕一把,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活像个跟大人在人群中走丢了、找不到回家的路的熊孩子。

除了沈翊。

作者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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