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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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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记得这件切斯特大衣。

它是前年入冬时燕宁送他的礼物,他只穿过一次。今年十月的秋季慈善拍卖会上,他征得燕宁同意,已经把这件大衣捐掉了。可是现在,它竟然挂在了Omega家的衣橱里——不可能是Omega买回来的。按Omega的生活质量,就算拍卖价去掉两个零也负担不起。

所以,到底发生了什么?

“飞鸾,咱们下楼吧。”

沉思间,Omega已经把自己塞进了一件羽绒服里,缩了缩脖子,喊出程修,然后牵着郑飞鸾的手出了门。

下楼的这一路,郑飞鸾的不适感越发强烈了:楼梯、过道、缺门的垃圾箱、窗台上半死不活的月季花……这些画面出奇地眼熟,从前似乎都曾见过。

而当程修推开楼道门的时候,郑飞鸾在纷飞的大雪中看到了一辆根本不该出现的车。

他的亚光迈巴赫。

上周“他”开着这辆车大半夜出门寻偶,撞废了车灯和前盖。此刻它应该正躺在修理厂,等待着德国运来的一堆原装配件。

等一等。

程修,大衣,车……

去年,今年十月,上周……

在逼人晕眩的混乱中,郑飞鸾扶着持续作痛的额头,终于扯住了一线关键的蛛丝马迹——他所经历的不是现在,是过去。

这一座名为时光的老钟,锈钝而迟缓。它逆向转动指针,拨回了过去的某一天。

天际即将升起的,是一轮已经落下的太阳;天空正在扬洒的,是一场已经融化的大雪;此刻陪伴在他身边的,是已经离开了他的人。

程修早他们一步上车,打开空调,烘出了一玻璃白蒙蒙的水雾。

等车里暖和了,Omega才领着郑飞鸾从铁门后出来,一同坐了进去。他给郑飞鸾系好安全带,道了声再见,转身正要下车,突然被一股蛮横的力量拦住了腰。

“飞鸾?”

Omega有些无措。

郑飞鸾紧紧抱着他,胳膊用力到发颤,下巴一片短而硬的胡子不断蹭弄他的脖颈,心里弥漫开了巨大的恐慌。

告诉我,你是属于现在的,不属于过去,对不对?

你是我上个月才在“鸟笼”捉来的一只夜莺,你偶然闯入了我的房间,基于百分之一百纯粹的缘分,和我的过去没有一丁点联系,对不对?

可耳畔有个冷漠的声音在说:郑飞鸾,别骗自己了,你明明知道他是谁。

如果过去的记忆是一幅花纹繁复的旧拼图,那么Omega就是其中一片突兀的纯白色块。你知道纯白不可能是真相,他真实的样子藏在反面,那是一个截然不同的、曾在你记忆里鲜活过的身份,只要翻开它,一切诡谲之处都会变得顺理成章。

但你不敢。

你空有所谓叱咤商界的一腔魄力,实则懦弱不堪,连自己的Omega都无胆面对。

郑飞鸾的脑仁又开始剧烈作疼,倒抽了一口冷气。就在这时,他手中被塞入了一样暖和的东西,又轻又软,摸起来舒服得很。

“飞鸾,你留着这个吧。”Omega背对着他,低着头,小声说道,“回家的路有点长,你抱着它好好睡一觉,等醒过来,不记得我了,就没那么舍不得了。”

然后,Omega一根一根掰开了他搂腰的手指,也不回头多看一眼,慢慢挪到了车门边。

郑飞鸾看向手里的东西,那是一块橘红色的小毛毯,绵软蓬松,带着若有似无的信息素清香——应是Omega的贴身物。

就在微妙的一瞬间,他突然发觉,这香味有些别样的熟悉:不是陪伴了他一夜的那种熟悉,而是更久远的、根深蒂固的、几乎浸透到骨血和记忆中的……

一道惊电在眼前白亮亮劈过,郑飞鸾攥着小毛毯,整个人都愣住了。

是铃兰。

是让他上了瘾,也给了他救赎的铃兰。

他偶然在“鸟笼”遇见的一个Omega,到底有多大概率碰巧拥有罕见的铃兰香?

外头风雪凄迷,疏剌剌的烈风赶着大雪铺天盖地飞舞。车门被冻得紧实,Omega费了好些力气才推开,冰凉的雪粒子立刻迎面扑了进来。

他正准备弯腰出去,驾驶座上不知在倒腾什么的程修扭头喊了声:“何岸!”

“嗯?”Omega回头,“怎么了?”

这两个字让后座的郑飞鸾一瞬间褪尽血色,他僵着骨头看向Omega,黏腻的冷汗淌下来,密密地敷了一脊背。

程修刚才叫他什么?

何岸?

这平凡的名字像一柄匕首,寒光熠熠,在叫出口的同时凶狠地刺穿了人的血肉。

程修指了指副驾驶,示意Omega过去坐。Omega便冒着风雪绕到前边,低头钻进车里,“砰”一声关上门,搓了搓掌心,呼出了一口白森森的热气:“好冷啊……叫我什么事?”

程修故作神秘,打开储物盒,从里面扒拉出了一只鼓鼓囊囊的信封,双手捧着交给他:“来,拿着,送我们何岸的冬至礼物。”

何岸。

清楚明确的两个字,第一个字二声,第二个字四声,以明快的开口音收尾。

脆泠泠,俏生生。

前窗的光线一刹雪亮,千百倍耀眼起来,映照出了Omega的眉眼。郑飞鸾的视野却一片模糊,什么也看不清了。

那块纯白的拼图,终于当着他的面被人翻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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