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chapter12看小说,就喜欢这……(2/2)
见曾许许坚持,张易也不再多说什么了,将新租房间的地址写在纸上留给了曾许许。
第二天,曾许许去打印店将所有的笔记全都复印了一份后就按照张易留给她的地址找了起来。
曾许许一开始其实是有心里准备的,她知道现在张易很穷,如果不是明德高中的学费早就交了的话,只怕他现在都要面临失学的窘境了,但是她知道张易穷,但是她没想到张易已经穷成了这样。
按照地址的指引,当曾许许踏入一条道路破破烂烂的小巷后,周围的画风顿时完全换个一个调调,随处可见乱扔的垃圾,蝇虫四处飞舞,有那么一刻曾许许其实是想要不然还是等周一再把东西还给张易吧,但是后来又想到自己来都来了,不把东西还回去又觉得浪费自己这一路来的辛苦。
于是忍着不适到了一栋破败的筒子楼前,楼梯间又窄又黑从外面看就好像里面隐藏着一头择人而噬的怪物。
曾许许有些心慌,而恰好此刻周围又没有人走动,总感觉就这么进去会有危险的样子
就在曾许许站在筒子楼的楼梯口犹豫着究竟要不要上去,还是就站这直接喊张易的名字看能不能把人喊下来的时候,漆黑的楼道里突然传来了人说话的声音
“你要不要跟我走!”一个女人愤怒的质问声从楼上传来,曾许许吓了一跳,难道是住在这里的哪对小情侣吵架了?她要不要避着点,万一被别人发现她在这听到他们的吵架,等会不高兴受到了波及怎么办?要不还是等会再喊喊张易吧。
就在曾许许打了退堂鼓,打算先离开的时候,又一道熟悉的男声传了下来。
是张易。
这几天和这人同住一个屋檐下,其实对于曾许许来说,她对张易最熟悉的大概还是他的声音吧,毕竟当初留的印象那么深刻,所以此时男生的声音一传下来曾许许可以说是立马就认识到这人是谁。
如果这说话的男生是张易的话,那这女生,只怕就是本文当之无愧的女主,姜雨薇了。
说到姜雨薇,曾许许想到当初看文的时候,自己那捉急的心情,真真可以说是快急死她了,当初曾经恨不得能直接钻进书里去摇醒她,但现在等她真穿到书里来了,曾许许只想跑路保平安。
这倒不是说姜雨薇这人有多奇葩,而是相对于书中这众多奇葩的人来说,姜雨薇其实也就是一正常人而已,前期因为爹纵妈宠男友包容,所以各种作,大晚上想喝杯奶茶还非得把男友喊起来给他做,做的不好还要发脾气,就一作天作地小公主,可能对于那些宠溺包容她的人来说有些受不了,但是对于读者,而且绝大部分是看书时不自觉就会将自己代入小说女主角色的读者来说就有点爽爽的了,就喜欢这种被全世界捧在手心里的感觉,于是曾许许一开始看的也是觉得这小说蛮好看的。
但是到了中期,前男主张易惨遭一根大黄瓜太太换角之后,女主姜雨薇的待遇也惨遭滑铁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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