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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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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初,平张士诚师还,又逢南京新宫落成,朱元璋决定在奉天殿宴请百官。

他高坐于金灿灿的龙椅,马秀英和朱标一左一右伴其身侧。

霸业将成,妻贤子孝,也算是朱元璋最志得意满的时刻了吧。

“......封李善长为宣国公,徐达为信国公,常遇春为鄂国公......”

内侍尖利激昂的嗓音响起,读到名字的大人们一一出列谢主公恩。

酒宴即始,灯影幢撞,女乐轻歌曼舞。

先于众人晋封国公的李善长,徐达,常遇春三人,来他们跟前敬酒的同僚络绎不绝。

李善长和徐达笑脸含蓄,端是开国功臣之风范。

唯独自家老爹常遇春笑得跟朵花似的,配着他那煤炭似的皮肤,妥妥一朵刚进城的黑玫瑰。

常乐扫眼上头的一家三口,再想想朱元璋的脾性,老爹铁憨憨也挺好,最起码不招皇帝忌讳。

来给蓝氏和常乐敬酒的女眷也源源不断,自从伴随世子朱标回临濠祭祖后,她就成了应天闺秀中的第一人。

常乐扬着笑脸又送走位夫人后,恰好与对面李娴的目光撞在了一起。

她那满满的羡慕嫉妒恨,常乐想了想,摇摇举起酒杯。

那什么,娴姐姐,您加油!

我能不能顺利退婚,就靠您了!

奈何李娴没理解她的意思,恨恨转过了头。

酒过三巡,奉天殿进进出出,有出去更衣的,有出去透气的,也有出去摸鱼的,比如常乐。

夜幕沉沉,凉意阵阵。

奉天殿外,汉白玉阶,御路石面九条巨龙凌空飞舞。

常乐迈下阶梯,通过左侧小门,是条安静的宫道,她懒懒倚于宫墙,半仰着头眺望漫天星辉。

六百多年后,城市灯火辉煌,满天星月皆失光芒,要找它们得借助天文望远镜。

她来之前的那个夏夜,因观测空间站太晚,直接睡在了阳台的躺椅,也不知道那个自己怎么样了。

后方传来脚步声,常乐借着月辉望去,她略略站直了身体,“世子。”

朱标缓缓走近,带着股浓烈的酒气,想来也是喝了不少。

他也靠在了宫墙,抬手遥指前方的建筑,“那儿便是春和宫。”

春和宫,位于奉天殿的正东方,朱元璋专为心爱的好大儿建造的东宫。

常乐粗粗瞟过一眼,道,“恭喜世子。”

朱标侧眸看她,“乐儿......”

他突然地停顿,常乐回眸顺着他视线向右侧后方望去。

朱红宫墙,月辉郎朗,他们后方拐角处有一方裙裾随风飘扬。

那艳丽的色泽,繁复的花纹,其主人不言而喻。

常乐揶揄地睨了眼自个未婚夫,以嘴型道,“世子魅力无边。”

朱标无奈摇了摇头,随即似安抚的低声道,“乐儿放心,我唯心悦你一人。”

这话说的,好像是她在吃醋似的,常乐无声翻了个白眼。

朱标轻咳了声微微正声道,“乐儿,你先回奉天殿,我去谨身殿换身衣服。”

无论是回奉天殿,还是去谨身殿,必先绕过后方那道拐角。

他意在提醒拐角后的那人速速离开么

常乐蹲身行了个礼,“是。”

朱标走进一步,极为体贴地托起她搭在身前的两只手腕。

常乐有点怀疑他是不是在占自己便宜......

朱标突然低声在她耳边道,“春和宫见。”

常乐:“”

拐角处的那片裙裾已经消失,也不知道是急着回奉天殿,还是转道去了谨身殿。

常乐看眼莫名其妙的朱标,乖乖听话去了春和宫。

新落成的宫殿,院子里栽种了许多梅花树,严冬未至,暗褐树干,纹路粗粝,暂无观赏价值。

且朱标种什么梅花呀,他需要的是高洁、坚韧么,他需要的是长命百岁。

常乐朝姗姗来迟的世子大人真诚建议道,“春和宫最好能栽些香樟。”

长寿、避邪、吉祥如意,最适合懿文太子体质的祝福。

朱标挑了挑眉,“乐儿喜欢香樟你院里似乎种的是桂花吧。”

每逢秋日,她满身尽带桂花香。

常乐:“我又不需要......”

等等!她好像也需要!

整整十三年,她依然常常忘记自己现在是个英年早逝的短命鬼。

朱标:“什么”

“没什么!”

常乐咬了咬牙,“我回去就种香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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