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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准予和离(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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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波大瓜则是杨戬之卖女求荣。他欲将十三岁的女儿玉芝抵给瑾王的幕僚——年过五旬的师爷闻见喜,以换取闻见喜能在瑾王面前为自己美言的机会。师爷空手套白狼,无半分聘礼、白得一房姨太太不说,杨戬之还要倒赔六十四台嫁妆,实在是亘古未闻。

玉芝别看才十三岁,却颇有主见,她自愿断绝父女关系,追随母姓,与母一同离开杨府。楚乔大人叹息不已,判杨孔和离,并准了玉芝的请求。

而在析产时,更是爆出惊天大瓜,杨夫人父亲为女儿孔繁漪备下的六十四台嫁妆,竟被小妾与外室搜刮殆尽,田产悉数易主。丫环还指证,戴在二人身上的珠钗、项链和戒指以及外室包里的细软、嫁妆单中的首饰均是夫人嫁妆单上的物品。

夫人手中仅剩前朝画师钱守道的两幅古画,那还是夫人以簪抵喉,用自尽相逼,才逼杨戬之住手。若非玉芝出嫁,杨戬之想尽办法让夫人把画吐出来变卖,凑成嫁妆,杨夫人还不知夫君竟然已到了卖女求荣的份上。

自古妻子嫁妆为私人财产,男方未经女方同意,私自发买挪用,为世人不耻,杨戬之竟然丧心病狂到如此程度,坐实了大兴第一渣男的宝座。

楚乔大人宣判:“按大兴律例,杨戬之需按嫁妆单补齐所亏空之物。”

杨同知大声喊冤,拒不承认拿走了夫人的嫁妆,并在大堂之上翻脸闹事:“楚乔,你偏听偏信,一味偏帮孔繁漪,不过是因为你家夫人与孔繁漪有私交而已。孔繁漪嫁进杨家,便生是杨家人,死是杨家鬼,我是不会同意和离的。而你楚乔,官位不过比我高半级而已,你无权来裁决和离之事!”

大堂之下炸开了锅,这杨戬之耍起无赖来,只怕楚乔大人也不好办呐!

这时,人群中走出一人,径直上堂,言道:“楚大人没有资格,那老夫有没有这个资格呢?”说话之人,正是当日在茶社中与清翎交谈的老者。

楚乔抬眼去望,但见老者气宇轩昂,步履坚实,身着紫袍官服,胸前绣一对翻飞禽鸟,头戴乌色软翅官帽,腰间系金丝腰带。乌帽、紫袍、金腰带,三品要员的配饰。身后一护卫,手持尚方宝剑,亦步亦趋。

楚乔大喜:此人莫非是巡察御史江上青,持尚方宝剑,替天子巡行江北七省。此番到青州,只怕杨戬之死期将近!遂下得堂来,恭迎钦差大臣。

在人群中围观、趁机激起民愤的清翎小朋友嘴张成了o型:娘哎,原来戏文里说的没错,真是微服私访的钦差大臣啊!

偏偏老者上堂的过程中,还回过头来,冲人群中的清翎眨了眨眼,那一眼意味深长。小姑娘揉了揉眼睛,难以置信,然后又展露出灿若桃花的笑颜,起劲地喊起来:“青天大老爷来了,杨夫人有救啦!”

人群又是一阵骚动:“青天大老爷来了!”

老大人哈哈一笑,小姑娘这几天在青州城动静闹得可大了,这出好戏只怕又是她推波助澜,楚大人嘛,全力配合,还顺势扳倒了一个劲敌。

江上青上得堂来,请出敕书和铜关防,核验身份,然后端坐大堂,惊堂木一拍,好不威武,堂下的杨戬之早已抖如筛糠。

江大人痛斥道:“杨戬之,你身为同知,本应为民谋福祉,为官竖榜样,你却于家宠妾灭妻,悖逆人伦,于国纵容小妾,焚我军粮,你如何对得起你项上的乌纱,如何对得起这府衙大堂之上的对联——欺人如欺天毋自欺也,负民即负国何忍负之?\"

江大人遂批示:今有青州杨戬之,骄奢淫逸,于国孝期间停妻再娶,又宠妾灭妻,悖逆人伦,特准予二人和离。孔氏嫁妆,悉数退还,其女归孔氏扶养,婚丧嫁娶与杨家再无瓜葛。

清翎又在人群中喊道:“青天大人,杨戬之侵吞夫人嫁妆,亏空巨大,何不由官府做主,公开拍卖杨戬之名下的私宅与田产?”

“此等好主意,焉能不准?”

嘉康二十七年秋,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在青州落下帷幕,后世史书称其为大兴和离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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