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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南蛮有三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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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上古时代,英杰辈出,诸国争霸,百家争鸣,七圣出世,天下璀璨。

然而,不知何因,七圣大乱斗,生灵涂炭,战火连绵。

那时,天有二日,一为金阳一为白阳,传说金阳为天界天庭。

天亦有二月,一为黑月一为白月,传说黑月为地界地府。

传闻不知何因天庭崩溃,地府沉沦,规则全变,因此妖魔鬼怪日异强大,横行霸道,人类渐弱。

乱世出英雄,时有无双战神从西横空出世,斩妖除魔,镇鬼封怪,战苍穹斗昆仑。

北幽出了个幽冥魔尊,杀戮无情,一路向东杀到东海,万灵狂逃。

东海有女,其名为梦,修为高深,不忍众生皆苦,一怒而起,斩月灭阳,从此天下便只有一阳一月。

后人尊称其为斩月神尊。

中部地带为七圣开坛讲座之地,实力雄厚,损害较轻。

南蛮之地,山多林茂,战情恶劣,多少人无家可归。

无名小卒阿力布,四处奔波逃命,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不久后,阿力布和村民们被一群凶狼围攻,情非得已,众人无奈与群狼相斗。

然势单力薄,最终村民全战死,阿力布也杀红了双眼。

阿力布疯狂暴怒,在战斗中不断灵活变动,从多躲少攻,到多攻少躲,从十几招杀狼到一击必杀。

血染战袍,泪满睛。

冲冠一怒为了谁?血溅十步为了谁?

天地不凡,为情而已。

天地不公,为争而已。

天地不平,为杀而已。

杀得天昏地暗,海枯石烂。

杀杀杀!

杀妖,杀魔,杀鬼,杀怪!

杀天,杀地,杀人!

过去,现在,未来。

皆可杀!

杀杀杀!

万物,可杀!

万灵,可杀!

我无武,我有万武,武从杀中来,到杀中去。

我刀从未停,我血从未干。

我有一刀,从白到红再到黑。

我有一衫,从白到红再到黑。

阿力布,从一名无名小卒,以一己之力,成为天下绝顶高手,被视为南蛮领袖。

后人尊称其为黑暗杀神,意为杀尽黑暗重现光明。

然而阿力布杀心太重,杀出南蛮,到处杀戮。

天山之巅,月圆之夜,与无双战神,从上打到下,一直打到大漠极西,战神,败!

北荒之都,残阳之时,与幽冥魔尊,从水打到山,一直打到北荒尽头,魔尊,败!

中部之湖,朝阳之晨,与七圣众徒,从城打到谷,一直打到中原深渊,圣徒,败!

东海之岛,月升之初,与东海女梦,从陆打到海,一直打到东海海底,女梦,败!

阿力布回南蛮,留一言,立三斗之规,于云山之巅,封刀,是日,猝!

所留一言为:战斗是检验真正实力的唯一标准。

三斗之规为:三斗公约,战了恩怨。

所谓三斗,即是角斗,格斗,决斗。

角斗,后来又叫角抵,角力,摔跤,相扑等。

角斗,讲输赢,以徒手相博为主,较量力量相互对抗,讲究力量与技巧,武斗性较弱,观赏性更强。

格斗,分为徒手格斗和器械格斗,区别在于是否使用武器。

如现在常见的拳斗,斗剑,比箭,暗器对斗等等。

格斗,分胜负,切磋对打,伤残难免。

决斗,分生死,不死不休,直至一方死亡,或是一方投降而对方同意才能终止。

决斗不计手段,分个人与团体两种,团体可为两人,三人,小队或是帮派宗门。

具体只能为一人对一人,一人对团体,团体对团体。

公约,即是公开约定,定地定时,一战了结恩怨,不可战后再寻仇,否则南蛮武者视其为破规,作为公敌,都可杀戮其人。

如果公开约定,而一方拒绝,只要符合三斗公约尊章,便可自动强行生效行三斗之战。

三斗公约尊章:

一杀人尝命。

二欠债还钱。

三奸淫诬告。

四争地抢人。

五罪及亲朋。

只要符合五条,公开约定,不管同意与否,强行生效。

故意避而不战,或逃避外出,为公敌!

南蛮武者可杀其,所得归杀者。

当然杀神山也会出手。

杀神山是当今南蛮最强的宗门帮派,没有之一。

传说是黑暗杀神留下的传承,虽然世人对此争议不休,但是杀神山对此却从未作出任何辩解。

在南蛮,三斗很重要,即使无国无城,只要三斗还在,南蛮就不会太乱,依然还像个整体。

这也是从前很多帝国难于一统南蛮,常常在此碰壁的缘由之一。

对于钟神秀来说,实力才是最重要,那些故事就像神话,什么飞天遁地啊,什么排山倒海,呵呵,现在是武侠时代,别说飞天了,就算是凌空的,钟神秀从小到大都没见过,还是拳拳到肉才最真实。

不过话说回来,今日三斗之约可立,他日亦可能被破。

不过,无规则不成方圆,乱成一统也不利于人类进步。

武者顺势而为,逆天而修。

弱时从规则,强时破规则,更强时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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