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经世之才(2/2)
闵悉看了看最新一次写的,有两三个字母似乎已经掌握了精髓,看来要不了多久就可以练好了,便放下笔,打了个哈欠:“好,我去睡一觉,下次再练。”
闵悉走到床边直接躺下了,云霁这才扭头去看闵悉的练字成果,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了一跳。
他以为闵悉从未写过拂朗机字,笔触肯定会很生疏,然而出乎他的意料,闵悉的拂朗机字比自己写的还要流畅圆润,除了一开始那几行写得略生疏之外,后面的是越来越圆润流畅,根本就不像个生手写的,并且后面的艺术体已经颇有几分水平了。他真的从未写过拂朗机文吗?
他回头去看闵悉,对方已经闭上眼睛睡着了,云霁到嘴边的话只好咽回去,等他睡醒了再说。
等闵悉睡醒时,云霁还在画他的画,麻姑献寿的线条都快勾勒完了,他画画用的是自己最擅长的毛笔。那笔就是他们自己制作的兔毫笔,一开始这笔是不太好用,云霁又调整了好多回,现在已经能用了,当然远比不上工匠制作的毛笔。
云霁不习惯写硬笔,除了楼下记账用鹅羽笔,画画写拂朗机字,他都是用毛笔完成的。
毛笔有一个不足之处,就是用久了会秃,闵悉又帮他从市场和衣料店里收集来了几张兔皮,准备再制作几杆毛笔。
闵悉伸了个舒服的懒腰:“七哥,你又没睡?”
云霁回头看着他:“没有,没觉得困。你醒了?我看你写的拂朗机字,比我还写得好。”
闵悉露出夸张的表情:“是吗?我是第一次写,就照着勋爵给的样本描的。”
云霁点头:“是真的,第一次写,手很稳,笔触也很圆润,大小也很均匀,不像是第一次书写的人。”
“我以前从没学过拂朗机字,只会说。”闵悉只好撒谎,他仔细看着云霁的脸,他不会觉得自己写得比他好而嫉妒吧。
不过云霁并没有任何嫉妒的表情,而是说:“我就说九弟你有天赋,没能入塾读书真是天大的损失,如若能早早启蒙读书,必定会是经世之才。”
闵悉尴尬了,自己也没那个经天纬地的才干啊,忙摆手:“七哥你可别抬举我了,我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
云霁摇头:“不,你不知道。”他眼中不无遗憾。
闵悉走到他身边,看着宣纸上的画,线条基本描完了:“七哥,接下来是不是就要上色了?”
云霁点头:“是的。”
“上次男爵给的颜料还有一些吧,不够我们再去买点。不过这笔是得重新制作几支了,我帮你做吧。”闵悉成功转移了话题。
费尔南多给云霁的颜料自然是画油画的颜料,不过也基本都是从矿物中提炼的矿粉以及植物颜料,并不是用松节油调过的颜料,云霁只需要将这些矿粉和植物粉加水调和即可,就成了中国画所需的水粉颜料。
云霁说:“好,谢谢!”
“咱们兄弟不分彼此,跟我还谢什么!”闵悉笑道。
这个时期的欧洲虽然文明程度已经很高了,但对闵悉和云霁两个外国人来说,还是有诸多的不便,很多东西都需要自力更生才行。好在不是原始社会,只是有一部分缺失罢了。
第一次制作毛笔很粗糙,第二次有了经验,就好多了。从兔皮上挑选背部和尾部的长毛清洗理齐,用线头缠上,修剪整齐,把鱼鳔熬成胶,粘合在笔筒里。欧洲没有竹子,只能挑选大小合适的树枝,一端挖出凹槽,再把笔头粘合进去。
这也是个非常精细的活儿,做好一杆笔得一两天时间,好在还是能赶得上生日宴。
云霁给《麻姑献寿图》上色的时候,闵悉已经可以给木盒写广告词了。
他练得非常娴熟了,用鹅羽笔蘸墨写在木盒盖子的一角,艺术体看起来比较秀美,在原木色的盒子上看起来略显突兀,不过看惯了也还好,至少这广告是打出去了。
闵悉不是没想过开点心铺子的,只是现在人少,他忙不过来,所以才把这个念头压了下去,过段时间,等厨房里培养出来可靠的人,就能开点心铺子了。现在给盒子写广告,也是为了将来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