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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二 清明(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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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展现了我的价值。

我触碰了我本不该触碰的红线。

我教那些人如何获得某些‘东西’,如何运输那些‘东西’,如何躲避警察,如何买通上头关节,如何形成更大的势力。

这种东西的利润远超过控制女人站街,与男人乞讨。

那些人放过了妈妈,和那个骗我们来此的畜生。

但是我却永远留在了原地。

而他们,也一次没有回过头。

我知道的,他们不会回头,我其实一直都知道的。

我从来没有后悔,但是说句实话,其实我这种人,胸腔里面也是会难受的。

我那时以为那就是我的终点,但是

事实证明,自持聪明的傻子,永远不可能料到所有事情。

有警察注意到了逐渐扩大的我们,而你的爸爸,就是那个卧底。

哈哈,我猜,你心里会说这是个老土的故事。

但其实,一点也不。

没有什么施展到极致的无间道。

你爸爸能做卧底,纯靠自己的热血,以及一腔孤勇。

他蠢到几乎将‘我是卧底’这四个字明晃晃的写在了头顶,如果不是我拦着,他差点在卧底路上就死了八百回啊八百回。

我讨厌蠢人。

我也我也很讨厌他。

他好像把我当成了被抢过来的女人,笨拙的,愚蠢的,用对哄智障的眼神与言语对待我。

不过

我也很喜欢他。

怎么会有天生就纯白无暇的傻子呢?

怎么会有在毒窟里还一遍遍教人读书念字的傻子呢?

怎么会有

怎么会明明知道我是一个贪生怕死,贪慕虚荣,心狠手辣的女人后,仍然不顾一切接近我的傻子呢?

我不知道,我不懂。

但我,确实做了一件蠢事。

我配合他捣毁了那个窝点,我想看他撕破那张伪善的脸,将我逮捕入狱的模样。

你知道的,你肯定知道那种感觉的,毕竟你身上有我一半的血脉。

你肯定知道这种,抓心挠肝,比起入狱,比起皮肉之苦,比起马上就会死亡,还要煎熬且痛苦的感觉。

我太想看见他离开我的模样了。

但是,没有。

没有,他没有离开,没有举报我。

相反,那天之后,他就辞职,离开了原本即将一路顺遂的前程。

真是奇妙。

这种人,这种名为‘爱’的东西,可真是奇妙。

我认命了。

不,不能这么说,应该说,我认下他就是我的命了。

如果不出意外,我们会有一个家,一个或是几个的孩子,两份拼死拼活,累的半死,却只够勉强活口的微薄薪水。

我其实已经在想怎么避开他,多弄些钱,以后好维持我们的生活了。

没错,又是一个但是。

但是他,死了。

死的毫无预兆。

那天我肚子疼,要生产,还没生下你,就没了力气,医生说吃点东西补充力气,我说想喝粥,他说他去买,然后就躺在了那条无人问津的小巷子里。

手里还仅仅的握着那碗粥的袋子。

我报了警,然后见到了凶手想告诉我的凶手,一切滑稽的就像是在演一场上世纪才有的默剧。

但是,我认了。

我甚至连尸体都没要。

不然,我们没有办法离开哪里。

他应该是去买粥的,他明明是应该去买粥的。

就是不知道为什么,笨得要死,买个粥买了十几年还没回来。

我应该去找找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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