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4章 针对某某某的局(1/2)
“是。”接到指令后,很快又有两名身着警服的男子跑了出来。他们是具体执行人,自然不会像带队警官那样的客气。迅速从腰间摸出手铐,就朝两人围了上来。
“你们随意抓人是违法的,我可是港岛人。”此刻的某某某,感觉天都要塌了。刚才在电视台里,她可是被奉为上宾。结果一出门,就碰到警察抓人。
看着缓缓向自己逼近的两名警察,某某某开始尖声高喊起来:‘你们不要过来,我不跟你们去警局。我要见我律师,不要碰我。”
估计两名执行的警察,早就习惯了犯罪嫌疑人的歇斯底里。面对某某某的尖声呼叫,很是波澜不惊。也不多话,上前一把抓住某某某的手臂。
也不待某某某挣扎,手铐已经应声拷到了她手腕处。这时,某某某的经纪人终于反应过来了。高喊着,就想去把那副手铐给抢下来。
谁知道经纪人的手刚触碰到手铐,边上另一名警察就果断出手了。上前就是一个漂亮的制服动作,就死死的把经纪人按在了地上。整个动作可以说是非常的行云流水,没有半点的拖泥带水。
懂行的就能看出,这个制服动作很是标准,肯定是符合警局的要求。自然边上手持的dV,忠实的把这一切都记录下来了。一般人不知道的是,远处的一部照相机,也把这一幕拍摄下来了。
警方这次的出手,可以说是教科书级别的抓捕。两名港岛人被抓后,还被要求拿着刚才出示的传唤证一起拍摄。这个动作可以说是危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
等走完所有程序后,一辆丹凤牌照的警车这才缓缓开来。几名警察也没有继续耽搁,直接就把某某某等两人押上了车。一个小时后,警车终于开进了丹凤警局的经警大队。
警方也没有立即就审理这起案件,而是等两人的律师过来后,才开始了正式的询问。审讯过程,自然也是在律师的监督下进行。可以说所有办案程序都是合理合法,让人找不出一丝的漏洞。
案子足足审理了两天,当然也是扯了两天的皮。嫌疑人的律师认为,该案属于不履行合同的经济类纠纷。应该属于民事案件。
可李舜派出的律师则强调:某某某在收取了演出的部分酬金后,拒不不履行合同。也不和甲方商讨,就不告而别。甚至还有企图逃跑的嫌疑。这个行为,应该归类为诈骗行为。
这样这个案子也就闹了两天,而某某某也被羁押了两天。第三天,某某某终于在律师的帮助下,缴纳了5万的保证金后,才得以取保候审。
当然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丹凤警方也告知某某某的律师,某某某暂时不能离开丹凤。有新的证据后,还会依法传唤她的。
这下,某某某也只能在她,称为是破地方的丹凤住了下来。与此同时,几张某某某被抓时的照片,也悄悄的到了冷传福的手上。
冷传福自然知道,李舜给他的想法。也秉承开局一张图,故事全靠编的精神,匿名联系了数家小报。第二天,关于某某某的新闻也就出现在港岛的各大小报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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