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游动漫 > 我在星际重着山海经 > 第107章 我和他的距离

第107章 我和他的距离(1/2)

目录

当宗若安看见夏初见在木兰城关卡,几乎被樊成才的手下给打死,就看这个人极不顺眼。

但是他不能这么对霍御燊说。

宗若安定了定神,冷静地说:“惩戒司本来是管理当地治安的强力机构,他们是法律的执行者。当他们知法犯法的时候,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实在太大了。”

霍御燊不动声色听宗若安说完,才淡淡说:“惩戒司什么时候能够维持社会秩序了?——如果那群废物能维持秩序,赏金猎人又怎么会成了合法组织?”

宗若安:“……”

完全无法反驳。

但他也有自己的坚持和信念。

宗若安说:“霍督察的看法确实是入木三分。但是我管不了那么多,只要在我看得见的地方,让那些蝇营狗苟不存在就可以了。”

霍御燊淡淡地说:“归远星上,樊家已经尾大不掉。不过是个不入流的小贵族,但仗着跟归远星总督的姻亲关系,已经掌控了整个惩戒司。——如果你真的要整顿归远星的惩戒司系统,你就需要从上到下来个大清洗。”

他的语气极淡极轻,但是说话的内容却让人不寒而栗。

宗若安只听见“大清洗”三个字,就仿佛看见了漫天的血光和杀意。

他下意识反感这样的方式,只是认真说:“我会好好调查。”

霍御燊不置可否,微微颔首:“行,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特安局一定会支持你。”

“谢谢霍督察!”宗若安轻吁一口气,给霍御燊敬了个礼,然后又说:“不过,这不是我今天找霍督察的主要目的。”

霍御燊无语地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带有一丝金属磁性质感的嗓音低沉道:“……以后汇报工作,要先讲重点。”

“是,霍督察。”宗若安说着,继续播放着三维全息投影视频。

“霍督察您看,就是这段视频,我本来是帮夏初见调取的,给她当做证据,去向学校投诉王仪笑。根据局里的惯例,我们会取指定时间点的前十分钟和后十分钟,一起下载。”

“结果看见了这个……”

他把夏初见那个时间点,往前调了十分钟。

然后看见画面上,王仪笑来到她的办公室,在一个隐秘的地方,找到一个药瓶,从里面倒出了两颗药丸。

接着用手指甲挖了一点点药粉出来,喂给金鱼。

接着,一条金鱼长出了小角,但很快翻起白肚,和另外几条金鱼一起死了。

宗若安的声音略激动:“看到这里,我马上让吕坚朋去医院把王仪笑的尸体领走去做尸检。”

霍御燊点点头:“……重点查了她的手指甲?”

“对!当时她用手指甲抠出一点点药粉,洒到鱼缸里,造成了金鱼的基因异常。”

“幸亏我们去得及时,晚一步,她家人就要把她送到火葬场火化了。”

“经过尸检,我们发现,她的身体里面检查不出任何异常药效。我们唯一的证据,只有她指甲盖里那一点点残留的药粉。”

“经过技术人员的分析和提纯,我们发现了能够引起基因突变的异常成分!”宗若安激动说道。

霍御燊也不由坐直了身子,严肃问:“你确定,那是化学合成药物,不是天然成份?”

宗若安重重点头:“我在总部的下属特意检测了三遍,确信是化学合成药物。”

不过,宗若安顿了顿,又说:“但也有很大可能,这种化学合成药物,是基于某种天然成份。可经过提炼和加工,再加上化学制剂,进行大规模制药,那就是化学药物。”

霍御燊抬眸看着会议室的天花板,沉吟片刻,说:“看那两粒药的样子,已经是很成熟的工艺。”

宗若安赞同说:“对,这说明,不仅有人在偷偷做基因进化方面的研究,而且做的时间不短了。”

他补充道:“我甚至感觉顺藤摸瓜下去,会找到一整条供应链!”

宗若安激动地说:“帝国法律本来就严禁基因研究,至于偷偷研发可以导致基因变异的化学药物,那已经是重罪了!”

霍御燊点了点头,终于夸了宗若安一句:“做得好,不愧是信息司的司长,很有信息敏感性。——这个案子,就由你负责。”

宗若安愣了一下,推辞说:“我只是负责大数据,如果要追查这个案子,起码要行动司的人出面。”

“宗上校,你的工作能力很强,这是毋庸置疑的。这一次如果你能把这个案子查下去,抓出背后一整条供应链,特安局副督察的位置,肯定是你的。”霍御燊慢悠悠说道,对宗若安极为信任的样子。

宗若安还没被霍御燊这样看重过,心情格外复杂。

他说:“如果霍督察信任我,给我这个机会,我肯定会尽自己最大努力!但副督察的位置就不用了,我才进这个部门三年,资历太浅。”

“……我们这个部门,是最不需要讲资历的。”霍御燊站起来,背着手淡淡说:“喜欢讲资历的人,在我的地盘活不过一天。”

宗若安:“……”

这是什么话?

也太恐怖了吧……

霍御燊脸色瞬间冷峻:“因为我会第一时间,派他们出外勤任务。没本事的人,要么死在敌人手里。要么在外叛变,死在我手里。”

宗若安:“……”

他什么都没说,默默朝霍御燊敬了个军礼。

霍御燊负手不假辞色:“私人会所的案子,跟王仪笑的案子前后相继,有空查一查是什么让它们联系在一起,但不需要投入太多精力。”

“不过王仪笑的案子,牵扯到基因药物的研发,是一条衍生线索,需要重点关注。”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