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砸了洪兴的招牌(1/2)
第30章砸了洪兴的招牌
“啪!!”
也不知是谁拍了一下,然后所有安静看着盛天步的商贩,全都热烈的鼓掌,宛如雷轰,而胜天的小弟们早已是满眼狂热,恨不能为盛天步上刀山下油锅。
这一刻,盛天步在他们心中定下了标杆:只要有他盛天步在,哪怕对手是洪兴,他们都不怕!
讲完话,盛天步挥了挥手,所有人敢做什么做什么,翠屏街很快就恢复了往日的喧闹,而今夜他们聊天打屁的核心,无疑就是盛天步硬刚洪兴,力挫洪兴红棍。
在众人准备散场的时候,盛天步叫住了阿基:“阿基,你留一下,我有话跟你说。”
阿基一愣,旋即意识到什么。
盛天步已经朝远处走去。
阿基赶忙追赶上去,面色一阵红一阵青,极为纠结,不等盛天步开口,便低着头闷声说道:“天哥,我错了。”
盛天步面无表情,道:“哦,那你说说,自己错在哪里?”
阿基道:“我不应该在陈浩南他们面前暴露我们的收入,也不该擅自挑衅洪兴。”
“收入的事,不算是大问题,我们做的红火,外面的人只要稍微调查一下,就能猜出我们的收入。”
盛天步一边走,一边道:“伱最大的错在于没有做好十足的准备,就擅自挑衅洪兴,我们现在的实力还不够强,跟洪兴硬碰硬的话,输的几率太高了,所以你以后做事之前,要先想清楚。
要么不做,要么直接把事情做绝,让敌人永远翻不了身。
再说了,别人踩过界,做错事,你不打过去,不按自己的规矩做,那‘胜天’这个字头就不值钱了,谁还会跟?要跟我都不跟。
记住,一个字头,小不要紧,可要没了精气神,那就永世不得翻身。
好好想想吧,以后我们的生意会越做越大,不能再只盯着眼前的一亩三分地。
一时的义气之争有什么意思?
等我们做大做强后,你信不信只要你一句话,蒋天生就能把陈浩南送到你面前,让他磕头认错?”
阿基面露羞愧,似乎要把牙齿咬碎,沉声道:“我知道了,大佬,我向你保证,绝对不会有下次,在我们的胜天强大到能跟洪兴开战之前,我不会再擅自挑衅。”
盛天步拍了拍阿基的肩膀,没再多说。
信任,本就不必说。
像洪兴这种万人大字头,在江湖上本就威望极重,而陈浩南作为洪兴的红棍,铜锣湾大佬B麾下头马,第一打仔,居然被一个飞仔击败。
这样的新闻,无疑就是江湖的头条热搜。
就在陈浩南、山鸡兄弟五人狼狈离开翠屏街后,盛天步、阿基分别击败陈浩南、山鸡的事,就像是插上了翅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传遍整个江湖。
山鸡不过是四九仔,跟陈浩南这红棍完全无法相提并论,因此江湖人的注意力主要还是集中在盛天步身上。
旺角,砵兰街。
这个港岛最出名的红灯区,字头林立,龙蛇混杂,许多大字头都在这里设有堂口,新记有五虎之一的王宝,洪兴就有旺角堂主十三妹,靓坤今夜就在十三妹的按摩店消费。
他捏了脚,看中了给自己捏脚的小妹,正要将人带走,一个小弟急匆匆的赶来,口中还在大叫:“大佬、大佬!出大事了!”
啪!!
靓坤反手就是一巴掌,将小弟扇翻在地,骂道:“出你老母,你大佬我还好端端的站在这里,再说了,我又还没聋,你用得着喊那么大声吗?”
巴闭被斩,他平白无故损失了两千万,火气本来就旺,再加上甩锅大佬B失败,火气更是旺到肝疼。
原本靓坤性格就喜怒无常,现在更是暴躁。
红棍傻强站在门口,没有开口,对大佬的喜怒无常、神神叨叨,早就习以为常了。
被打小弟一脸懵,瑟瑟发抖的站了起来,不知道自己是该讲还是不该。
啪!
靓坤反手又是一巴掌,恼火道:“你哑巴了?该说话的时候不说,不该说话的时候又喊得那么大声。”
那个小弟差点儿没被吓尿,赶忙将翠屏街的事情讲了一遍。
靓坤听罢眼睛大瞪,叫道:“你都痴线的,飞仔天敢跟洪兴对着干?他脑子被门夹了?就他身边那大猫小猫两三只,也敢和洪兴唱对台戏?说大话你也编好一点啊!”
一边说话,一边猛地抬手。
那个小弟吓得两条腿发软,差点儿没倒在地上,以为大佬又要打自己,却没想到靓坤手抬的凶猛,落得却温柔。
“你怕什么?”
“大佬,我不是怕,我说的都是真的!”
靓坤轻拍自己小弟肩膀,贱笑道,“好,我就信你一回,顶你个肺,等了那么久,总算听到一条好消息了!”
“傻强,走!等蒋生召唤。”
“阿B,靓仔南,一件小小的事情都能搞砸,这次我看你们怎么跟社团交代!事情办砸了不要紧,但洪兴的招牌不能丢!红棍?我呸!”
陈浩南打输对洪兴有没有影响?
当然有,还非常大,可靓坤自己跟大佬B有仇,他才不管你陈浩南打输对洪兴有多糟糕的影响,此时要不痛打落水狗,他就不是靓坤了。
他骚操作还挺多,一方面准备蒋天生召开洪兴大会,另外一方面则让人到处宣扬此事。
靓仔南本是陈浩南的花名,可他打输,那你这靓仔是真不够靓,不如让给盛天步啦。
就在靓坤暗中推波助澜下,江湖上不少人还真认同了这点。
盛天步再不是飞仔天,而是靓仔天,陈浩南飞仔南之名,没人敢在他面前说,可在他背后可就敢这么揶揄嘲讽。
——
旺角,一家高档夜总会。
这是和胜和的地盘。
王宝,42岁,可他年仅22岁便立下和胜和字头,钵兰街可是龙争虎斗之地,大大小小在钵兰街搵食的社团不下一百个,当年王宝为了抢下钵兰街的一条巷子,直接拿起双刀,手起刀落,手起刀落,眼睛都干了,血战三天三夜。
插旗,也是有规矩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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