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第二篇论文(2/2)
不过金花表姐在公交车上卖票,工作上那也算安稳,而许金花和陆文婷一样,其实都有一个心病,那就是两个人的哥哥都还没有办法落户沪上。
不过比起她那个在苏北的哥哥,其实也有一件事情让陆文婷感到有些担心。那就是陈青峰,人并不在沪上,而是在北方。
这年头户籍对人员的限制大于天,两个人就算再喜欢,有了户籍的祖国想要在一起,也实在是难上加难。
几天之后,陆文婷写的第二篇论文就发到了陈青峰这边,主要是询问陈青峰。论文还有什么要修改的地方?
陈青峰哪里懂这些?事实上就连他也没想到发光氨溶液居然连百万分之一的血液痕迹都能检测出来。
于是收到信的同时,他立刻来到邮电所给陆文婷发了一封电报。
“已阅,可发表!”
不算标点符号,电报都是按字收费的。
光是这封电报,就花了陈青峰一块钱。
然后陆文婷当天就知道了陈青峰的反馈。
随后第2篇论文就寄给了远在帝都的《中华医学》杂志!
而与此同时,陈青峰的那篇内参,也发表在了公安系统的内部刊物上。
立刻就引起了一片争议。
“就算是内参,怎么能发表这种东西?”
“社会主义不可能有这样的败类存在……”
……
质疑的信件如雪片一般,飞也似的,被寄到了《内政参考》杂志社。
这是一家不对外发行的杂志,只是发表一些公安系统内部关于案件和研究的内容。
现在?部里已经在全国范围内通报了关于晋州市特大杀人案的通报。
到目前为止,消息还没有公开。
可民间却也已经流传了一些消息。
由于这是以前从来没有遇到过的案子,所以部里的意见也呈现两面派。
一种是认为犯罪嫌疑人高老三可能存在精神病史,有精神方面的问题。
而另一种声音则认为,在国外已经研究出一些成果的连环杀手类型的犯罪,已经在国内呈现出冒头的迹象。
再结合前一阵子苏联那边传来了类似的连环杀人案,之前苏联刑事教材上写的那一句,社会主义国家,永远不可能有变态杀人狂的论断,似乎有些站不住脚了。
一切的思想都在变。包括公安系统对于治安案件的侦破的思路也在改变。
以前系统内很多骨干大部分师从于苏联。但现在陈青峰的内参,仿佛给了大家一种全新的研究思路。
所以这篇文章虽然引起了一些争议,但部里的领导还是决定顶住压力,让这篇文章在内部引起一些讨论。
但限定的范围只是学术之争,其实这是对作者陈青峰的一些保护,甚至发表的时候,杂志社还特意隐去了陈青峰的名字。
然而冀省这边,祁厅长却是知道这件事的内情的。
只不过还处于懵懂中,每天按时上班下班,琢磨着如何查重自己身世的陈青峰,眼下却并没有注意到,他已经引起了某些大人物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