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玄幻魔法 > 阴阳谓道 > 第六十六章 封豨

第六十六章 封豨(1/2)

目录

两人在击杀梦魇之后,在原地略做休整。期间,千雪在梦魇的身上打量许久,最后破开被梦魂割下的头颅,从颅内取出一根细小的黑角。这黑角倒长在颅内,只有梦魇动用本命神通时才会显形。

“这黑角倒是一个好物件,不过你要这玩意干嘛?”梦魂对梦魇的尸身不上心,倒是好奇千雪要这黑角有什么用。

“换血。”千雪无奈道,“现在只有妖灵境妖修的精血能抵御寒毒,所以我一直在猎取妖兽,用妖兽身上珍贵的物件来换取精血。”

“如果连妖灵境的妖修精血都压制不住寒毒,那又该如何?”梦魂突兀地问了一句。

千雪一愣,妖修的精血不起作用,她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或者说她不愿去想这个问题。

“千雪姑娘,有时候必须要直视现实。”梦魂丢下一句话,站起身来,道:“好了,我也就是说说,我们继续前进,今天难得休息,多猎杀几头妖修,好好提升下体魄。”

千雪摇摇头,暗道:“不会的,千雪,现在的修为,妖灵境的精血足够压制寒毒了。”末了,她不禁想到之后达到锻魂境又该如何……

随着不断深入天断山脉,四周的林木愈发密集苍郁,很多古木都有了百年的树龄,高耸的树冠离地数百尺,大片的古木树冠连结在一起,宛若一个巨大的翠绿罩子。

行进一段距离后,梦魂果断地换了一个方向,开始朝着横向前进。原因无他,深处传出了一声穿金裂石的吼啸,席卷的威压连远在百里外的梦魂都清晰地感知到,除了妖王境的妖修之外,不做他想。

换了一个方向后,梦魂两人又发现了一只紫金妖狐,拥有急速,最后还是在梦魂幻化道力牢笼,配合千雪的极寒真气,成功击杀了这小家伙。

紫金妖狐的躯体不大,比寻常的狐狸不过大了一圈,不过醒目的紫金色毛发成了它最好辨别的标识。千雪需求不大,只象征性地取了一管精血,剩下的全部被梦魂不客气地炼化。

不得不说,紫金妖狐身躯虽小,但蕴含的精血比一般体型庞大的妖修要精纯的多,数道纹路浮现在梦魂体表,带动他的骨血鸣动,气血进一步攀升。

“呼~”梦魂吐出一口血气,失去了精华的尸块掉落。梦魂叹了一口气,道:“可惜了,这家伙速度太快,不然留下完整的身躯,它的皮毛还可以做一件御寒的披肩。”

千雪闻言,脸颊微红,“披肩,是在担心我吗?”

“最近嗜睡,做件披肩给自己盖盖,应该能睡的更安稳。”梦魂继续盯着尸块碎碎念。

千雪啐了一口,赌气地道:“时间尚早,继续猎杀吧。”

“嗯,也好,说不定还能遇上其他的小型妖修。”梦魂无心的一句话,再次刺激千雪。

“梦魂,你跟慕容雨走的挺近的啊,你们不会是?”千雪试探性地问道。

梦魂抓抓眼角,道:“怎么可能,我可不喜欢比我大的,只是……出了点状况,所以暂时要带着她一阵子。”

“说到状况,我怎么感觉不到她身上的道力波动了?难道你教了她什么可以隐藏道力的秘法?”千雪听梦魂这样说,被勾起兴趣,又想起昨日慕容雨跟她凑的很近,但一直感受不到丝毫道力,加上学院争霸,她并未上场,而是让梦魂代替。

“怎么说呢,太过热心,把她的道力给散了,让她重头修炼了。”梦魂现在想来,心里有些郁闷,感觉给自己找了一个拖油瓶。

“呃……”千雪愣了半天,才道:“散了她的道力,你怎么还没被道门里的那帮老古董杀了啊?慕容雨可是这一代道门里的年轻一辈最强者啊。”

“杀我?谢我还来不及。我是散了慕容雨的道力,不过她修炼的太快,加上走的不是正统的路子,存在瑕疵,长此以往,身死道消是必然的。我让她重修,等于重头帮她稳固道基,为后面进军太一境打下基础,可以说是在救她。”梦魂掏掏耳朵,吹了口气。

“救她……”千雪浑身一震,难道梦魂也胁迫慕容雨帮他完成那有悖人理的事情了?想起梦魂跟她提过的,修炼八魂蚀骨咒的恐怖,她的心里就一阵不适。

“她是特殊的。我救她,并没有让她帮我做任何事。”梦魂看穿了千雪的所想,开口道。

“那为什么我……”千雪听闻,有些嫉妒地道。连她自己都没有发现,为什么语气中竟有一丝酸酸的气息。

“救她,帮她,只是为了我师傅的宏愿,他老人家希望阴阳师一脉光大,那我就会去实施。救你,帮你,为的是能够让你帮我,你帮不了我,那我为什么要费心费力救你呢?这就是现实,千雪姑娘,我不是什么好人,我是一名阴阳师,出手并非无偿。”梦魂直视千雪的双眼,眸子中少有地带有一种淡漠。

千雪低下头,紧抿着嘴唇,在这一瞬间她有些想哭。想起梦魂默默给她精血,甚至划开手臂给她喂血,这一切难道都是她一厢情愿地美好幻想吗?

梦魂轻轻地把手放在了千雪的头上,缓缓摩挲。片刻后,道:“我是个烂性格的阴咒术师,不要对我抱有什么期待,我不擅长回应这些看着就很麻烦的东西。”

梦魂心中泛起烦躁,他也不清楚为什么要跟千雪摊牌,明明一步步来,最后千雪肯定会掉入他的圈套中的。“一切都是设计好的,为什么要讲明呢?这感觉太糟糕了。”梦魂表面平静,但心中做着剧烈地挣扎。

“我现在脑子很乱,让我回去静静吧。”千雪低声道。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